- 董董:谁来点评下鸿基上湖郡首座这个盘?
- 小石头:地段还行
- 七七妈:性价比高
- 春暖花开:未来升值空间还是有的
- 阿霞:周末一起约看房呀
- 大头明:售楼处美眉不错,哈哈
(一)住房公积金连续正常按月缴存6个月(含)以上,欠缴3个月(含)以内:
1.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(含)以上,停缴6个月(含)以内,重新缴存的,补足停缴金额视同正常缴存;
2.初次缴存职工或停缴后重新缴存职工(上述第1条情况除外),新开户日期或重新缴存日期与申请贷款日期不得少于6个月。
(二)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,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;
(三)有规定期限内的购买、建造、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的真实有效证明材料,且支付不低于规定比例的*款;
(四)借款人及其配偶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,或者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但已结清,并符合再次申请的相关规定;
(五)具有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(以下简称“管理中心”)认可的资产设定抵(质)押,同意选择管理中心规定的偿还和担保方式;
(六)法律、法规、管委会等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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