从湘潭县教育局获悉,湘潭县2022年秋季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*招生实施方案已定,明确了县城区公办*一年级以及公办*七年级的招生计划、招生范围、招生办法等。
该方案明确,湘潭县2022年秋季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*招生将坚持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”和“划片招生、免试入学、相对就近、网上报名、统筹安排”的原则,以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科学化、制度化、规范化水平,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,助推"双减"政策落地见效,营造良好教育生态。
下附县城区公办*一年级以及*七年级具体招生计划和区域,招生办法以及有关事项说明等。
一、招生计划和区域
根据《湖南省义务教育*办学标准》规定,明确2022 年秋季城区中*校原则上*一年级班额不超过45人,七年级班额不超过50人;在学位紧张的情况下班额不得突破55人。
(一)公办*一年级招生
1.招生计划
2.招生服务区范围
百花*: 玉兰路以东——金桂路以西——云龙路以北——湘江河以南地区。
湘潭子敬*: 玉兰路以西——大 鹏西路以南——天马路以北,另加逸城小区;金桂路以东——龙江路——飞羊东路——紫薇路——云鹏三路以西——云龙路以北——湘江河以南。
烟塘中心*: 玉兰路以西——大 鹏西路以北——涓水河以东——湘江河以南地区(含烟塘村、京竹村等部分地区)。
赵家洲中心*: 龙江路——飞羊东路——紫薇路——云鹏三路以东——海棠路以西——云龙中路以北——湘江河以南。
天易金霞*: 海棠路以东——杨柳路以西——天易路以北——湘江河以南;碧桂园天玺小区。
天易贵竹*: 杨柳路以东——向东渠以西——天易路以北——湘江河以南;碧桂园小区、欣积福湾5期、龙畅广场。
山塘中心*: 吴家巷社区;海棠路以西——云龙路及天马路以南、山塘村、原青光村、原青狮村部分地区和原上马村部分地区。
天易水竹*(*部): 向东渠以西——天易路以南——云龙路以北——海棠路以西;向东渠以西——云龙路以南城市建成区——海棠路以东、水竹村、原上马村部分地区。(不含吴家巷社区、碧桂园小区、欣积福湾5期、龙畅广场、碧桂园天玺小区。)
樟杨*:樟树村、银塘村、杉荫村、赋江村;西城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。
赤湖*:赤湖村、八角村、金霞村部分地区;东城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。
(二)公办*七年级招生
1.招生计划
特别说明: 1.凤凰初级*2022年停招;2.天易**部2022年计划招生1000人。
2.招生服务区范围
(1)各校就近招生范围
江声*(A区):滨江路(北)——金桂路北路(东)——大 鹏路(南)——涓水河(西)。
子敬*(B区):大 鹏路以南联海商贸城——大 鹏路以南华丰山庄——玉兰路——碧泉潭路以北皇爷食品有限公司佳海产业新城以西——子敬*以西——大 鹏路以南。
云龙*(C区):玉兰路——大 鹏路——金桂路——滨江路——海棠路。
天易水竹*(D区):天易大道(北)——向东渠(东)——湘莲大道(南)——海棠路(西),另含金霞村、赤湖村、八角村、水竹村、青光村、安联村。
(2)电脑派位范围
(E区):滨江路(北)——向东渠(东)——天易大道(南)——海棠路(西)。
根据各校划片招生情况,该区域学生采用"多校划片、电脑派位"的方式安排学位。
二、招生办法
(一)*一年级新生
1.招收对象
(1)城区**一年级新生必须年满六周岁(2022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)。
(2)依据"有户籍、有住房"优先的原则,在划定招生区域内按以下排序免试入学: 房户一致、有房无户、有户无房(*类)、有户无房(第二类)、无户无房。(学生本人户籍于2022年1月1日前随法定监护人迁入易俗河镇视为本地*)。
(3)进城经商、外来务工人员子女(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在易俗河镇经商、务工一年以上且租住在易俗河城区的常住居民子弟),按照"相对就近、统筹安排"的原则安排在有剩余学位的城区或城郊*就读。
2.报名、审核工作
2022年城区*一年级入学报名采用全市统一的报名平台(登录湘潭市教育局官网: http: //jy.xiangtan.gov.cn/ "湘潭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"进行报名,或关注"微潭教育"微信公众号进行报名),实行网上报名、网上初审。详见《湘潭县2022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*招生网上报名实施办法》。
(二)公办*七年级新生招生
1.招收对象
(1)易俗河城区各*(含樟杨*、云龙*)六年级毕业学生,学生本人具有湘潭县城区户籍(原始户籍为易俗河镇)或固定房产。
(2)学生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拥有县城城区固定房产,要求在城区就读七年级的县内*六年级毕业生。
(3)具有湘潭县城区户籍(原始户籍为易俗河镇)或固定房产(空挂户除外),现在县外就读,要求回城区就读七年级的*六年级毕业生。
说明:有户无房(第二类)、无房无户的,原则上安置在易俗河镇三中就读;已经自主填报民办*且审核录取的学生不再安排城区公办学位。
2.报名、审核工作
2022年城区七年级入学报名采用全市统一的报名平台(登录湘潭市教育局官网: http: //jy.xiangtan.gov.cn/"湘潭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"进行报名,或关注"微潭教育"微信公众号进行报名),实行网上报名、网上初审。详见《湘潭县2022 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*招生网上报名实施办法》。
(三)城区公办中*非起始年级插班生
根据《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消除大班额专项行动的通知》(湘政办函〔2017〕99号文件)要求,结合我县县情,原则上城区公办义务教育*非起始年级均不招收插班生(易俗河镇原户籍居民子女和享受政策性照顾对象确需插班的学生,据城区学位情况予以安排)。
三、政策性照顾
(一)照顾对象
1.当年转业安置军人子女;
2.现役军人子女,消防救援大队人员子女;
3.天易经开区内重点企业的法人代表及高级管理人员子女;市委人才办认定的高级人才子女;
4.因工作调动入城的国家公职人员子女;
5.县内确已拆迁并在城区购买住房的人员子女;
6.符合湘潭市委、市政府,湘潭县委、县政府出台的政策性照顾对象的子女。
(二)提交材料
提交材料均应为原件及其复印件。
1.企业类: (1)企业营业执照;(2)户籍簿;(3)父母双方身份证。其中受聘总经理、高级管理人员须提供一年以上的职工养老保险缴纳凭证;(4)其他相关证明材料。
2.其他人员: (1)户籍簿;(2)父母双方身份证;(3)其他相关证明材料(含相关政策文件等)。
四、有关事项说明
(一)关于房产
1.房屋产权人以《不动产权证书》等有效权证为准,其他购房协议、房产公证等证明材料不得作为招生依据。
2.因国家(城镇)建设需要而拆迁的安置户,若有房屋安置,按房屋安置地或原户籍所在地*登记建档;若无安置,按原居住地或原户籍所在地*登记建档。
3.购买商品房,因客观原因无法办理《房产证》或《不动产权证书》,但已实际入住的业主,须提供县住建局备案的《商品房买卖合同》、购房发票(银行缴款凭证)按"有住房"批次登记建档。
(二)其他
1.按照招生政策,城区(城郊)各公办中*发布*招生公告,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按*招生公告的要求,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报名材料到服务内中*登记建档,填写《湘潭县2022年秋季中*新生入学资格审核登记表》。符合招生条件的进城务工、经商人员子女在填写登记表时应写明是否服从教育部门统筹安排。
2.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,若未按规定时间到相应*登记建档,8月15日后由易俗河镇中心*统筹安排到有剩余学位的*登记建档。
3.适龄儿童只能到一所*登记建档;重复登记的,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。已经自主填报民办*且确定录取的学生不再安排城区公办初*位。
4.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,因疾病或特殊情况,需要缓、免入学的,由监护人提出申请,县级医院出具证明,户籍所在地乡(镇)人民政府审核,教育局批准方可缓、免入学。
5.自*登记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,由易俗河镇人民政府、各社区、居民小区配合各招生*做好上户核查工作。
- 江声*
- 湘潭县中*招生区域